(一)参加全部科目(考五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
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
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3、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4、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
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5、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
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6、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
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7、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
1、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2、获国家计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
及全国优秀工程勘测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4、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
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的说明:
1、凡符合(一)中规定条件的人员,不论是否退休,
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以报名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2、(一)中规定的“从业年限”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时间
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按“满周年计算”。
3、(一)中所称“工程技术类”专业是指教育部规定的所有理工科专业;
所称“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工程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
项目管理和经济管理专业。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
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一)中所称“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是指原国家计委委托中
咨协会颁布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
8项服务范围,即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招投标咨询、工程监理和管理咨询,
以及与这8项服务范围相关的工程咨询管理、投资建设管理、
教育和培训业务。
5、(二)1中所称“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人员”,是指符合考核
认定的条件,但因受数量控制而未通过人员。这部分人员名单由全国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6、(二)2中所称获奖“主要完成人”,是指原国家计委颁发的
优秀研究成果(前称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中国工程咨询
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建设部
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金、银、铜奖所附获奖证书或
获奖名单中所列所有人员。
7、(二)4中所称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范围仅限于建设部
和人事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