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
简 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积极营造重德才、凭实绩、公平竞争、择优使用的选人用人氛围,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拔共15个职位,分别是:县科技局副局长(非中共党员)、县农业局副局长(非中共党员)、县建设局副局长(非中共党员)、县审计局副局长(非中共党员)、县监察局副局长(非中共党员)、县文化局副局长(女性)、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女性)、县委县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女性)、县统计局副局长(女性)、县招商局副局长(女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副局长、县河湖管理所所长、县供销合作总社社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各1名。
二、公开选拔范围
本次公开选拔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公开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没有党纪、政纪中规定的不能提拔任用的情形。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在机关、事业单位现任正股级职务,或连续3年以上副股级职务,或具有学士学位、工作满四年的本科毕业生,或国有企业中层正职以上干部。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2004年年度考核优称率85%以上。
6、符合公开推荐、选拔职位规定的其它任职条件。
7、身体健康。
四、公开选拔职位具体要求
1、县科技局副局长(非中共党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职位要求:熟悉科技发展的有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家及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等。
2、县农业局副局长(非中共党员)
职位要求:熟悉农业生产等相关专业知识,掌握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业资源配置等有关业务知识,了解有关农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3、县建设局副局长(非中共党员)
职位要求:熟悉建筑业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工程建设的各项标准和规定,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4、县审计局副局长(非中共党员)
职位要求:熟悉审计、财经方面的政策法规,掌握审计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
5、县监察局副局长(非中共党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职位要求:熟悉监察工作的法律法规,了解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6、县文化局副局长(女性)
职位要求:熟悉文化产业的规划、管理,了解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化市场管理等基本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7、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女性)
职位要求:熟悉国家、省、市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了解有关生殖保健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管理、协调能力。
8、县委县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女性、中共正式党员)
职位要求:掌握党建基本理论,了解机关党建工作业务。
9、县统计局副局长(女性)
职位要求:熟悉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了解全县统计调查计划及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规划,有一定的统筹协调和研究分析能力。
10、县招商局副局长(女性)
职位要求:熟悉招商引资工作实务,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有一定的商务谈判技能,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11、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职位要求:熟悉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政策,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12、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职位要求:熟悉财经、金融等方面方针政策,了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有一定组织和解决经济问题的能力。
13、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副局长
职位要求:熟悉工业经济工作,掌握工业企业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了解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经济方面的政策法规。
14、县河湖管理所所长
职位要求:熟悉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有流域性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岸线、河口滩涂和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的实践经验。
15、县供销合作总社社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职位要求:熟悉供销社系统基本情况,掌握商品流通方面基本理论和相关政策法规。
五、公开选拔程序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可选报2-3个意向性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点等处公布。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知识。
笔试时间:2005年9月4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下列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和综合素质。
(1)确定需要非中共党员职位的面试人选。在参加考试的非中共党员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职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确定需要女性职位的面试人选。在参加考试的女性人选中(含未进入非中共党员职位面试的女性人选),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职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确定其他职位的面试人选。在未进入前两种职位的考试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职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3:7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每个公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四)择优任用
1、县委全委会讨论决定。
县委全委会在听取各个公开选拔职位人选综合考察情况汇报的基础上,根据公选职位的具体要求,对考察对象全面衡量、综合比较,采取差额票决的办法,确定本次公开选拔职位拟任用人选并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决定任用人选。
2、试用和调任。
对公示无异议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所任职务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胜任者,正式任用,按有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在本县安排工作。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5年8月24日至2005年8月26日(8:30-17:0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会议室(行政中心大楼520室)
联系、咨询电话:6882950 6805522
为保证本次公选工作顺利进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设立监督电话:6809609(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金湖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