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经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批准,临安市2006年招考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6年临安市党政机关计划招考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51名,其中:乡镇机关15名(应届生7名,社会人员8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4名,地税局4名,法院4名,检察院4名,其他机关20名(详见网络公告)。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招考的范围、对象:(1)2006年临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2)2006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3)临安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社会其他人员(公务员和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不能报考);(4)2006年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5)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含2006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6)全国部分重点院校设置法律专业(见网络公告附件)的200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的不受生源地限制。
中小学教师报考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须由本人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经考试、体检、考核,取得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6年暑假期间办理调离手续。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2006年2月28日前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外,还须具备各招考单位和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31日至1970年11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法院、检察院法律职位(专业)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招考职位具体报考条件按网络公告要求。
报考森林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87年10月31日至1975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临安市森林警察大队法律职位的人员两眼裸视力4.5以上,报考临安市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职位的人员两眼裸视力4.8以上。体能测试测评总分必须达到180分以上。
招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中,“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作及农村、城市社区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全省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考办法
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按职位进行招考录用,不实行录用资格制度。考生按招考单位和职位要求进行报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的职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一)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组织现场报名。
1、报名。2005年11月12日—11月18日期间,报考者登录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招考专栏(网址:gwy.zjrs.gov.cn),注册并选择单位、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报考材料及信息,接受资格初审。
2、查询并再次报名。2005年11月22日—11月25日,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招考专栏查询本人网上初审结果,通过报名初审的可得到报名序号(须打印此网页备用);未通过初审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审核,审核结果在再报名2天后上网查询。
3、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和打印的报名序号网页,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缴纳报名考试费(每门考试科目40元),领取准考证主证。并于2005年12月30日—2006年1月6日登录浙江人事编制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逾期不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办,受委托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报考临安市党政机关(除临安市基层法院、检察院)的考生办理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时间为2005年12月2日-3日两天(每天8时至16时30分),地点在临安市人才市场(环城东路67号)。逾期不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
4、注意事项。⑴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公务员报考专栏。⑵报考人员必须在11月12日--11月18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专业(职位)为准。⑶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⑸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
(二)考试
笔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实行全省统考。公共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含综合基础知识)两门。专业科目设文秘、法律、计算机、行政管理、经济管理、财会、财政税务等7门。《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20分。考生按报考职位确定的要求参加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报考职位没有专业考试要求的,笔试时只考公共科目。
笔试时间为2006年1月7日--8日。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主证、准考证副证,按准考证上编排的考试学校、考场和座位号参加考试。
面试。笔试以后,由省统一划定专业科目合格分数线和最低录用控制分数线。在上线人员中,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要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需携带相关的证件(证明)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200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携带学校核发的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个人网上填报内容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3天前,对列入面试对象的报考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度资格的,可在本招考职位依次替补。
报考临安市森林警察大队职位的,须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体验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录用
体检、考察。面试以后,按考生笔试成绩总分除以考试科目门数再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工作分别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以及《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招收人民警察考核实施办法》、《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等规定执行。
录用。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招考专栏公示5天,再按录用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批准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临安市委组织部、临安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招考政策、招考单位、招考职位、报考条件等信息可查阅浙江人事编制网gwy.zjrs.gov.cn、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中国杭州政府网www.hangzhou.gov.cn、临安人才网www.larc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