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66个检察院中,不能保障检察官福利待遇的竟有33个,其中18个单位的检察官地方财政只能发放其四项基本工资。由于职务缺乏保障,而招考条件较高,部分地方甚至出现了招考12个职位,被取消10个的尴尬情况。
昨天上午,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怀安在省人大常委会作相关报告时透露,目前我省不少基层单位的检察官处境尴尬,工资、福利待遇、抚恤、医疗等职务保障缺乏。经统计,全省66个检察院,监察官工资能足额发放的仅有48个单位,福利待遇有保障的只有13个。最令人担心的是,全省检察机关到现在仍没有建立检察官抚恤制度,检察官因公负伤或受到其他伤害时,难以得到相关保障等。
与职务缺乏保障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检察官报考的条件近来却有了提高。陈怀安透露,宣城市拟招考职位8个,因为报名者稀少,被迫取消3个,黄山市拟招考职位12个,取消了10个,在2006年招考公务员中,我省部分检察院因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竟然取消了6个县院的招考计划,取消初任检察官职位7个。
省人事厅副厅长成浩昨天透露,为充实基层法院、检察院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今年我省将从“两院”系统招录计划中,划出部分职位,专门用于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对此类职位,笔试专业课考试仅考两科,并规定,开考比例和面试人员入围比例均为2:1,低于其他职位的比例。(记者 陈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