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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指点2005年司法考试冲刺:民法出题有规律
http://www.jsbok.net 作者:未知 来源:新浪教育
日期: 200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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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页数:[1] 
  司法考试被称为“天下第一考”,每年只有少数幸运者成为成功过关者。2004年司法考试全国有195,000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合格者2万余人,通过率只有11.27%。现在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又进入8月复习备考的冲刺阶段,如何复习更能提高效率?哪些内容应该重点复习?怎么学习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提高分数?

  联合著名司考辅导机构北京LG400学校推出“巅峰冲刺、指点江山”司法考试系列访谈,特别邀请了全国著名司法考试辅导名师于2005年8月中旬做客嘉宾聊天室。根据往年司法考试规律和考试重点,来为广大考生解析2005年司法考试命题规律及应试技巧,并回答广大网友问题。

  主持人:各位考生大家好,非常高兴我们准时相约司法考试系列访谈,我是主持人余源志,今天是访谈节目的第二场民法预测。欢迎各位考生的光临,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LG400命题组骨干成员席志国老师。

  席志国:各位网友好,主持人好。

  主持人:昨天我们的首场访谈邀请到LG400的校长给考生带来了非常丰富的考试预测大餐,大家也非常期待今天席老师的到来。民法的分值情况和比例大概是怎么样呢?

  席志国:第一个方面是说民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及其广泛,而且在理论有是万法之基,也就是说学好民法就能够很容易学好其他部门法。

  针对司法考试实际上民法,我说的是大民法包括商法在整个考试当中的分值比例是最重的。以去年司法考试为例它是占了近三分之一。它的分值分布是这样的,民法部分单项选择22分,多项选择是26分,不定项选择16分,论述题有两个都可以用民法的知识解答,论述题共50分。还有两道案例,共27分,总计民法部分在试卷当中占114分,而商法的比例也非常可观,单项选择题12分,多选20分,不定项16分,案例一道,总计50分,民商法合是164分,因此它占了将近三分之一。

  可以看出来如果民法没有掌握好,民法不及格,整个司法考试肯定不会通过。如果民法学的比较好,成绩拿的比较高的话,几乎就战胜了司法考试,通过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这是关于民法地位的一些介绍。 主持人:历年的司法考试或者说律考民法这块的命题趋势大概是什么样呢?

  席志国:从第一届司法考试开始,实际上对律师资格考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从题型到内容,我们分析近年司法考试民法部分的知识点和考试趋势大概有三个:第一个趋势是由考察单一知识点,转入考查复合性的知识,比如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究竟有哪些有几个?而是诉讼时效和合同等等结合起来出一道复合型的题目。这样大家复习的时候就不能把知识点分散开来复习,而是从整体上、体系上来把握。以及各个知识点有什么样的关系,相互之间能够怎么样的结合,只有从这个角度来复习才能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这是第一个趋势。

  第二个趋势,它的考试方式由直接陈述的形式转变到以案例形式来考察。其实整个司法考试里面民法几乎都是案例考试,实际上考查的不是记没有记住知识点,而是掌握了知识点如何应用在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解决。大家一直认为司法考试就在第四卷,实际是三卷民法部分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不定项选择都是案例,这就要求不能简单的仅仅记知识点,一定要把知识点理解的非常透彻。在此基础上如何把知识点运用到现实生活中解决具体案例和纠纷。

  第三个趋势,由过去直接考现行法的方式,逐渐向考试理论的方面转变。过去律师资格考试当中几乎不会考法律理论、民法的基础理论。最近每年的考题都有理论部分问题,比如2003年地役权的考查,这个知识点我们国家现行法律到现在也没有,但是就考出来了。这实际上就是考查大家对民法基础理论的掌握情况。针对这一点,大家已经不能简单的仅仅掌握我国现行法律,而且要对民法理论有一定的把握。

  这是我总结出来的三个思考的命题趋势,今年这三个命题趋势继续在延续。

  主持人:非常感谢席老师,也看出席老师的研究非常彻底,能不能对今年民法考题的特点进行一个预测和分析呢?

  席志国:今年我们的司法考试,我自己经过研究,我也总结出三个特点。当然是跟前面的几个发展趋势有关。第一个特点,就是不再直接考法律条文,这是民法最特殊的一点,在司法考试当中,大家必须把各个部门法自己的特征掌握清楚。根据考查特征进行复习。像民法和刑法这样的大法已经不再是只考法条,过去有一种观点认为记住重点法条就可以通过司法考试,但是对于民法来说再记住基本法条根本不可能通过司法考试。举一个例子去年第一卷30题考查点是两个一是诉讼时效的计算,另一个是特殊侵权中的地面施工致人损害。对这两个知识点,如果直接问大家,可能没有考生不掌握的,但是放到具体案例当中,两个考点结合起来,广大考生就感到束手无策。有80%的考生没有答对这个题目。这就说明大家不能再仅仅依据手头的一本重点法条复习,必须要从理解的角度深入理解复习。

  第二个特点:实际上民法这部分,大家都感觉到比较难。表面上都比较难,但如果大家认真准备,民法具有一个特点是容易得分。在司法考试里面,四卷中,一卷、二卷、三卷客观题,四卷是主观题,只有民法最容易得高分,历届以高分通过司法考试的都是第四卷得高分,所以大家不要有恐惧心理,只要用功学习,它实际上是非常容易的。其实跟一、二卷相比,我们经过调查第二卷及格的可能性很小,甚至有一些地区状元,省状元二卷都不几个,像刑法、行政法这样的法,大家复习起来无论用多大的功夫可能都难以拿到及格分。而三卷的民法、商法部分只要用了功夫一定会得高分。大家可以把三卷作为拉高补齐第一卷、第二卷所欠下的分数。

  第三个特点:民法的知识点多。在所有的科目当中,民商法的知识点是最多的。对于这么多的知识点如何复习,这就要求大家有一个体系性。如果没有体系,复习是一盘散沙,非常零乱,复习了这个知识点就会忘了另外一个知识点,只有把所有知识点结合在一个体系下来掌握,才可以防止挂遗漏万。主持人:对这个问题,需要系统性的复习,可能考生听起来比较抽象,没有感官的直接感受,席老师给我们举一个具体的例子吧。

  席志国:这个问题我一会儿在和大家探讨如何复习的时候会进一步谈这个问题。我现在举一个例子说明,比如说民事法律行为的问题,大家感觉到都很头疼,首先理解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就很头疼,民事法律行为都涉及到哪些东西,大家感到很茫然。实际上这个东西要从体系角度掌握它,我们就不会漏掉任何问题,第一个问题,大家就应该掌握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问题。第二是对它进行体系化,就是通过各种标准对它进行分类,比如说按照它发生的后果分类,可以分为财产行为和身份行为,对财产行为又按照发生的的是物权效果还是债权效果进一步分成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那么债权行为主要是什么?又是合同。我们下一步就可以进入到合同的问题来谈了。这是它的类型化。当然类型化还有其他标准,限于时间关系不多说了。

  另外一个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而生效要件和成立要件又有一般成立要件和特殊成立要件。哪些有特殊要件呢?这时候又要回到法律行为分类,比如说法律行为分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对于要式行为,除了当事人有意思表示以外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如果不具备法律规定形式这个法律行为不成立,当然不能生效。这个时候大家是按这个体系来掌握的。接下来大家就会问,如果一个法律行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的其后果是什么。特别是已经成立而没有符合生效要件会产生什么就会出现效率有瑕疵的法律行为。

  效率有瑕疵的法律行为又分三个档次,一个是绝对无效,相当于一个人得病了,得是绝症的,不治之症。第二是可撤销的法律行为,这种法律行为有哪些类型?是因为什么原因?第三是法律待定的法律行为,因为什么原因而效率待定。如果从这些角度,顺着这个思路下去,我想你对法律行为,甚至作为作为法律行为最主要的制度就是合同都能够了如指掌。

  主持人:今年的考试大纲和去年相比有什么比较重大的变化呢?

  席志国:今年的变动主要体现在新增知识点,对于过去已有的知识点几乎没有删除。但是新增了许多新的知识点,大家都知道对于新增知识点是历届考试当中最重的,比如去年的经济法关于银行业管理法是一个新增知识点,去年连考了三题,过去对银行法的考查很少,只考一题甚至不考,因为新增知识点而考了三题。今年增加了很多新知识点,大家就必须要特别注意。

  我就按照民法的各个部分给大家介绍一下。首先当然是总论部分,民法总则部分,这部分当中主要是两个地方新增了知识点,一是法律行为的分类新增了一种分类,就是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物权行为作为一个理论性、抽象性很高的制度,新增在司法考试当中对大家增加了难度,大家必须要认真对待物权行为,特别是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的问题,大家要认真理解和掌握。这是法律行为分类当中。当然跟这个法律行为分类就多了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的考点,这是法律行为部分增加了。接下来就是诉讼时效部分,去年的时效部分只有一个知识点就是诉讼时效,今年我们在大纲当中不但保留了诉讼时效,而且新增了取得时效制度。这是总则部分。

  第二部分是物权部分,这部分也是新增知识点最多的部分。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他物权的用益物权部分,取消了过去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而增加了传统民法上固有的用益物权主要是地上权、地役权、典权和居住权,还有就是农地承包经营权。这是物权法的第一个变化,也是最大的变化,这个变化主要是应对未来的《物权法》并为《物权法》的出台做准备。《物权法》大纲变化的第二点是增加了占有制度,对占有制度的考查比例增加了,重点就是占有的各种分类,比如说有权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等。对于占有的考查主要是在选择题当中,特别是多项选择,比如说出一种占有方式,下面出四个选项这是A直接占有、B间接占有、C善意占有、D恶意占有,让你在其中选择。

  债法部分变化最大,增加知识点最集中的是侵权行为。大家都知道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通过了关于人生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今年在知识点里面集中增加的侵权行为部分就是司法解释中的具体解释,主要包括雇佣人侵权、包工人侵权、负有保护义务的人未尽保护义务而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的关系等问题。对于《合同法》这部分变化不大,依然是和去年相当。

  《婚姻家庭法》,今年大纲里面新增的知识点主要是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也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2当中的一些知识点,主要包括有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合伙中的出资、个人独资企业以及房屋等这些财产的分割方式。大家对这部分的掌握主要要结合《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来掌握。这是婚姻家庭部分。

  对于《继承法》大纲几乎没有变化,仍然维持原状。《商法》部分变化也不是很大。我就把知识点介绍到这儿。 主持人:非常感谢席老师非常详细的介绍。有一个网友问今年的物权法是不是民法考试当中的重点?

  席志国:当然是重点。我刚才说了新增的知识点在《物权法》当中最有集中也最多,而且新增知识点历年都是考试重点,所以《物权法》当中关于新增知识点的考查比例一定会增大。

  过去一般不考查用益物权或者很少考查用益物权,今年应该是主要考点。

  网友:今年大纲特殊侵权行为修改比较大,增加了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的侵权行为,帮工活动中的侵权行为,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侵权行为。关于这部分的考试,今年的考题大概以什么样的形式设计呢?

  席志国:这部分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特殊侵权行为经常会考成案例,大家首先一个准备就是四卷案例部分有所准备,当然不是说必然以案例形式考,但是可以以案例形式出现,所以大家就要案例来准备这部分问题。第二多项和不定项选择当中考查的可能性比较大。

  当然,不定项和多项部分其实也就是案例,只不过第四卷的案例是大案例,而三卷的选择题是小案例,所以大家还是要以案例形式准备。

  主持人:刚才席老师也讲到民法在整个司法考试中非常重要,一般来说得高分或者通过的考生三卷得分都非常高,这一点在我身上也能得到印证,我去年以386分通过司法考试,一、二、四卷都是90多分,主要拉差距的分数是三卷,我考了112分,这确实能够对司法成绩拉开差距起到很大作用。

  席志国:事实上许多我认识的考生,实际上是在学本专业,比如许多硕士生他学的专业是刑法和行政法,但是二卷考试分数并不理想,最多是刚刚及格90分左右,而学的专业不是民法,但是民法也考到110、120分这也印证了民法得分比较容易,实际上在民法用功是比较值的,物有所值啊!主持人:说到民法这么重要,在最后这一段时间内,很多考生就会非常想知道如何在短时间内使民法的得分提高呢。听说席老师讲过LG400三步曲的冲刺班,你能不能讲讲你在冲刺三步曲的课程当中是如何讲授的吗?

  席志国:我先介绍一下什么是三步曲。所谓LG400的冲刺三步曲实际上是如下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名师点评阶段,第二是考前突破阶段,第三是卷四预测阶段。实际上这三步曲是层层递进的关系,也就是逐渐的把知识点,把不考的知识点删除,把要考的知识点浓缩。

  我们的具体做法,特别是第二、第三阶段,通过模拟考卷和真题预测试卷,我们争取把今年要考的知识点覆盖到90%以上。也就是说通过三到四套考卷,能把今年的知识点覆盖90%,这是题目的质量。在讲解这些题目的时候,我不会就题论题,把一个题目涉及的知识点在整个体系中的地位都给大家介绍出来。假如看到一个合伙的题目,首先要做的不是具体解决这个题目,而是在大脑当中回想一遍,合伙在司法考试大纲当中的知识点都有哪些?比如说第一个考查的知识点,就是认定合伙是否成立,这也是历届考题当中经常考到的。对这一点大家必须掌握了,合伙的特征,认定合伙的关键是什么?共享利益、公担风险。给一个案例,当事人之间有没有合伙关系大家就要审查是否共享利益、公担风险的问题。接下来第二个知识点,就是合伙成立以后当事人的财产关系,当然大家都知道合伙企业的财产是按份共有,对于按份共有又意味着什么?每个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合伙份额是可以的,但是合伙企业法规定必须经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以合伙中的份额质押的也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这是财产关系。接下来要掌握的是合伙人内部经营管理企业的权利的问题,大家当然知道合伙人都有权利经营和管理合伙企业,这一点必须掌握。合伙人如果以协议限制某个合伙人经营管理合伙企业的话,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接下来大家还要考虑到合伙人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特别规定,哪些事项必须一致,比如处分不动产,处分无形财产,变更合伙企业的名称等等都要掌握。再接下来的考点是入伙和退伙。入伙的知识点是经全体一致同意,并且签订书面协议。去年的考题就是考一个人是否加入入伙,因为他没有取得全体一致同意,所以他没有入伙,这就导致下面的责任承担的不同。如果入伙了他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他对入伙前和入伙后的债务都要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对于退伙的问题,大家要掌握的是有哪些退伙的情形,包括协议退伙、单方退伙、强制退伙也就是除名。当然退伙就是在发生法律情形下不用意识表示就自动退伙,比如说合伙中的财产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丧失偿债、死亡以及丧失行为能力等等。还要掌握一个退伙的知识点,就是退伙的法律后果,对退伙后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大家对于合伙企业的掌握还要和公司进行比较,比如出资上、管理上、责任承担上有什么相同之处、不同之处。看到了一道这样的题目就要回想这儿多东西,我们再看这个题目能不能解决,当然肯定能解决。如果有一个知识点回想不起来,现在就必须去看教材,看法条,赶快补充你的知识。如果我们以这样一种心态,这样一种方式来做题目的话,我想司法考试对你来说就不难了吧!主持人:到目前为止广大考生在司法考试备考道路上已经跋涉非常久了,相信大家身心疲惫。席老师在这里能给大家提供一个最后复习阶段的计划和建议吗?

  席志国:首先大家要有一个正确心态。现在大家都已经疲惫了,首先大家要打起精神来,绝对不能疲惫,要精神饱满,直到司法考试第四卷答完之前不能有任何懈怠,这是第一点。

  第二,大家一定要有信心,要充满信心,千万不要以为我今年又考不过了,我要放弃,我不想考了等等这样的想法是绝对不能有的,无论现在的知识点掌握的如何,无论题目做的程度如何,你都有可能通过,因为还有40天时间。事实上最重要的也就是在最后的40天时间,其实司法考试考的就是一种信心,一种耐心,一种毅力,如果你能坚持到底你就能通过。所以每天你都要对自己说我一定能通过,这是心理上大家要注意。

  当然我说的有信心,并不是让自己觉得我真的能通过了,我就可以懈怠了。而是要让大家绷紧这根弦,接下来是怎么利用剩下40天的时间,我这里提两点建议。第一点仍然是巩固和补充知识点。这个时候要针对自己过去的复习情形进行一次审查,看你对司法考试大纲规定的知识点掌握程度如何,要做到知己知彼,一定要知道自己掌握到什么程度。

  怎么来解释这个知识点呢?怎么解释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呢?我刚才谈到民法是一个体系,用这个体系来检测。过去我们对民法体系有一个形象的形容叫“法律树”,就是由树根、树干、树枝以及树叶组成。大家用这棵法律树检查一下自己知识点的掌握程度。什么是树根、树干、树枝、树叶呢?把民法的指示体系用一个基本原则和两条主线串起来,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意思自治原则”就是自愿原则,体现在合同法当中就是合同自由原则。这个就相当于树根,民法很多制度都是贯彻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比如说法律行为、比如说合同,在婚姻家庭和继承里面也是婚姻自由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大家对这个原则要掌握和理解。这个树根下有两条主线,第一条主线就是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由三要素组成:主体、客体、内容。民法的主体有哪些?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就是第三类主体。对于主体大家要掌握的重点是两个,一个是权利能力一个是行为能力。接下来是客体,民法的客体有哪些呢?很简单物权的客体是物,包括主物和从物、动产不动产、种类物特定物等分类。债权的客体是行为,债权的客体大家知道就行了。接下来就是智慧成果就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发明是专利权的客体,大家对于发明要知道哪些可以成为专利权的客体,哪些不受专利法的保护。比如说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核变化取得的物质等等。发明要授予专利应该具有哪些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第二个智慧成果是作品,哪些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三是商标,什么是商标?商标由什么组成?哪些不能作为商标。

  主体、客体掌握了,接下来就掌握内容。大家都知道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民法是权利本位法,大家只要从权利的角度着手就可以了。权利要进行体系化,首先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财产权分为有绝对权的财产权就是物权,有相对权的财产权就是债权。物权又可以进一步分类为自物权和他物权,自物权就是所有权,又可以分单独所有和共同所有。他物权是分为用益物权和他物权等等等等。债权又分为合同之债和非合同之债,非合同之债当然是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以及缔约过失。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又有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大家可以用一个图标把这条主线划出来了,这就是树干和树枝。

  什么是树叶呢?树叶就是每一种权利的具体内容。比如说用益物权的地役权,拥有哪些权利和哪些义务。抵押权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抵押权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等等。第二条主线就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大家都知道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就是法律事实。任何民事法律关系都有发生、变更和消灭,这些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是什么引起的呢?是法律事实。大家要掌握的第二个主线就是法律事实,又可以分为人的行为和自然实施,人的行为分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有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合法行为又按照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分为表意行为就是民事法律行为和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我们叫做事实行为。比如说无主物的先占、无因管理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法律行为又可以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双方行为主要是合同,合同又可以进一步分类,单物、双物、有偿、无偿等等等等。大家按照这样的思路把这条主线分下去。我相信你掌握了这一个原则和这两条主线,用这两条主线检测你的知识点,你应该发现自己在哪里是最弱的,哪里是最强了,如果已经掌握了的部分就不用管了,针对比较弱的部分再用10到15天的时间掌握,也就是说要用10天到15天把没有掌握的知识点全部掌握,这是知识点的巩固和补充。

  第二,15天以后你要做大量的习题。我说的这些习题应该是经典的,比较好的习题,而不是市面上流传的那些瞎拼乱凑的试题。这些试题首先包括历届司法考试的真题,大家如果没有做完,一定要做完。做经典习题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检验知识点的掌握牢固程度。接下来就是锻炼如何运用具体法律知识解决实际案例,解决题目。并且在做题的过程中,摸索做题的技巧。其实做题是有一定技巧的,特别是选择题,大家如果现在了一定的技巧,即使一个题目不会做,应该有60%的概率可以做对,对于这个技巧,大家只能自己摸索和在课堂上听老师的介绍。在这儿由于时间关系没有办法介绍了。网友:今年民法难度有没有变化,会不会突然变难。

  席志国:这个问题大家不用担心,民法的难度程度和去年保持平衡,即使有所增加难度也不会太明显。

  网友:民法基础理论不行该怎么办?

  席志国:如果民法基础理论不行,建议还是要上一个辅导班,因为这么短的时间看书已经来不及了,要上一个有基础班的司法考试辅导班比如说我们LG400。像名师点评就是介绍一些基础理论的问题。

  另外一种方法就是自己买教材,认真的读教材。这个就比较费时间了,大家当然可以选择了。

  网友:民法往年的试题重复率高吗?

  席志国:试题的重复率很低,几乎是不重复,但是知识点是重复的。大家做真题的时候,主要就是解决知识点的问题,看一下司法考试当中考哪些知识点,不是今年会了,明年不会出现。

  网友:民法案例怎么分析呢?

  席志国:我仅就四卷案例说一下,其实民法案例考的非常简单,实际上就是考具体的知识点,比选择题要简单,大家对案例不要有恐惧心理,怎么来具体分析呢?首先大家看到一个题目,要审查当事人之间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究竟是侵权行为、合同还是不当得利还是婚姻继承,审查好关系以后再看下一步,考察什么知识点,比如合同是考查合同有效无效还是考合同的违约。如果是有效、无效就想到合同的成立要件、生效要件是哪些。把所有的成立要件、生效要件都从大脑当中调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审查了有效以后一定是考违约,就把违约的特征和违约的构成要件从大脑当中调出来,违约以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如果审查出是一个无因管理,就要知道构成无因管理以后当事人双方到底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管理人有权要求被管理人支付他支出的费用,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比如2003年的思考题,只要知道这三点,那个案例就很容易解决了。限于时间关系,不能给大家说的太多了。

  主持人:非常感谢席志国老师给大家带来非常精细的讲解分析和预测,欢迎席老师的光临。

  席志国:谢谢各位网友,谢谢各位司法考试的考生,谢谢主持人。

  主持人:希望大家和我们一起期待明天的司法考试系列访谈的第三场,是民事诉讼法,我们邀请的是LG400命题组骨干成员刘鹏老师。时间和地点和平时都一样。我们明天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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