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司法考试大纲于3月30日公布。昨天,在司考培训机构———三校名师培训班举办的司法考试大纲分析会上,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李仁玉教授告诉记者,今年的司法考试大纲中增加了53处知识点,“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会议程序”等宪法概念第一次进入司法考试范围。
据了解,今年是全国司法考试实行的第五年,从近期出台的司法考试大纲来看,也是考试内容变化最大的一年,大纲增加了53个知识点,删除了20个知识点。李仁玉教授分析,由于我国越来越重视全国人大在国家法制运行中的作用,因此在宪法内容的考核中增加了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全国人大的工作程序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程序等内容。同时也增加了一些“法与和谐社会、法与节约型社会”方面的内容。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中,增加了去年一些新通过的法律,如《公务员法》、《治安管理法》等。
另外,今年司法考试大纲在商法方面的改动很大,特别是公司法方面的改动更大,考生一定要引起注意。
李仁玉还说,本来以为今年的司法考试中《物权法》会是考试重点,但因为《物权法》没有通过,因此民法知识点的变化就不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