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从市人事局获悉,2005年下半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工作人员742名。其中,市建委等 40个市级机关招录公务员131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 4个市级机关的分局和直属单位招录公务员249名,和平区等 17个区县机关招录公务员297名,市统计局普查中心等 13个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5名。
此次招考对象为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5、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6、身体健康;7、年龄在 35周岁以下( 1970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此次公开招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具体办法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缴费期间内每日上午9:00— 11: 30,下午 1: 30— 5: 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大厅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考试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为www.tjpnet.gov.cn/servant。
报名时间: 2005年 10月 8日 8: 00开始至 10月 14日 18: 00结束。
缴费时间: 2005年 10月 8日 8: 00开始至 10月 16日 18: 00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