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核定的录用计划,国务院国资委2006年招考45人。欢迎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考!
为保证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使报考人员及时了解审查意见,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阅读中组部、人事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告》、《招考简章》及《政策、技术、考务问答》。
二、填报的各项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准确。
三、“单位名称”须填写全称。
四、“简历”必须填写到月份,并写明自己的具体工作岗位或身份。如:1996.9-2000.7 xx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生;2000.7-2002.9 xx公司财务部会计。
五、须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档案所在单位。
六、咨询电话:010-63193744,010-63192550。
国资委人事局
二○○五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