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2006年机关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问题,经研究,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法学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有关问题
允许法律硕士报考,但只有硕士学位没有研究生学历或只有研究生学历没有硕士学位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关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有关问题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均能报考,不限为法律工作经历,“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详见人事部网站上公布的《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招考公务员政策、技术、考务问答》。
三、关于参加今年司法考试的考生能否报考我院的问题
考生参加了2005年司法考试,如本人感觉能够通过的可以报考,先参加公务员考试的笔试。届时如未通过司法考试,即使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靠前也不能进入面试。
四、关于没有参加司法考试但已担任助理检察员、助理审判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能否报考的问题
没有参加司法考试但已但任助理检察员、助理审判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可以报考我院。
五、关于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能否报考的问题
2002年以前已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不能报考我院。
六、关于考生规范填报信息的问题
人事部规定:“考生因关键信息填报不全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因此,考生应认真、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一栏必须填写,否则系统将默认为没有基层工作经历。通过司法考试以及参加2005年司法考试的要在“备注”一栏里说明,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此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二OO五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