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内公务员和非公务员的分类工作有望在近期举行。记者昨天从江苏省人事部门了解到,俗称“点名”的这项工作,也就是按照新公务员法的分类,对现在的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的人员进行归类,属于公务员的,分为三类,享受相关的待遇;不属于公务员队伍的事业单位,或改制为企业,或依照事业单位制度进行管理。有专家认为,一些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划入公务员队伍,一些经营性的单位将面临改制,而改变最大的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一些单位。据悉,这次分类,主要是落实9月下旬在北京举行的公务员法的工作会议精神。
市容执法大队有望划入公务员
新《公务员法》将公务员分为三类: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而列入公务员范围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样公务员将不限于政府机关干部。江苏省人事部门一位工作人员昨天介绍,一些政府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将会出现分流:执行行政管理的单位有望纳入公务员,比如,市容部门下属的行政执法大队,交通部门下属的路政稽查等;而一些经营性的事业单位,按照江苏省的事业单位改制的规定,最终会改制成企业;公益性事业单位还会实行事业单位的规定进行管理。“这其中改变最大的就是以前依照公务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单位。”这位工作人员介绍,例如,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各个厅局的培训中心、信息中心,这些现在是按照公务员的办法进行管理的,但是却没有上述公务员的三种职能。它们将何去何从,会成为很多人关注的焦点。
分类划级后将以此决定待遇
在“点名”结束后,将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的21个职级,确定工资福利。按照职务,公务员可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相关专家昨天介绍,公务员的职务对应相应的级别,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每个职务层次对应相应的职级,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例如,处级干部可能对应15到17级,副处级干部最少能拿到第15职级的工资福利,也能拿到第16级的待遇,正处级一般拿到第17职级的待遇。
公务员工资将实行阳光化操作 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现在属于事业单位,该中心主任朱从明认为:“这样分类实施后,不管是划入公务员队伍的,还是没有划入的,都不会因此损失什么。划入公务员后,江苏省马上将要实行公务员工资阳光化操作,绝大多数公务员会为此感到高兴。而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也不差,有的比公务员多。尤其是那些经营性的事业单位,政策给到位了,又有以前的一些基础。如果搞不好,是这些单位的领导有问题。”
作者:公务员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