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环保事业发展需要,经市人事局同意,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环境科研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制外聘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吃苦,有献身环保事业的精神;
3.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考要求的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职位及要求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05年9月25日至26日。报名地点设在日照市人才市场。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毕业生需携带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士证、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笔试报名考务费40元,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
2.笔试。2005年9月27日上午(8:30-11:00)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和公文写作。笔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3.面试。内容主要为所学专业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相加计算总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招聘人选,并张榜公布。对报考人员不足3倍的特殊紧缺职位的人员根据考试情况和综合素质决定是否聘用;
5.2005年9月下旬按规定组织考核和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被聘用资格,并按照本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拟聘用人员办理编制外聘用和人事代理手续。
6.招聘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享受同等在职人员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日照市环境保护局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