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北京市环保监察队工作的实际需要,市环保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两名市环保监察队工作人员(主任科员及以下国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考职位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有志于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
4、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取得《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公共课科目笔试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二)报考职位及具体条件:
1、北京市环保监察队环境执法监察管理职位1名。
招录条件:35岁以下,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所学专业为环境管理或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有一定的英语水平,熟练使用计算机。
2、北京市环保监察队专职文秘职位1名。
招录条件:35岁以下,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所学专业为中文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有一定的英语水平,熟练使用计算机。
二、公开招考程序
(一)招考职位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11月21-1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休息日除外。
3、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楼三层人事处。
4、报考者须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片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5、每人只限报考1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及简历评估,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专业科目)的内容主要是与此次招考职位直接相关的专业知识。根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考试时间拟安排在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方式通知。
(四)确定初步人选
结合笔试、面试成绩,综合其他条件,提出各职位拟录用的初步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对拟录用的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核查档案;并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六)确定录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经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党组研究,确定招考正式录用人员,并在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公示,合格者报北京市人事局办理国家公务员录用手续。
录用后,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局监察处对招考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68717194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人事处 68422889
E — mail :zzrsc@bjepb.gov.cn
联系人:周振敏
注:请随时登陆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查询具体工作安排。网址: http://www.bjep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