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补充的需要,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及编制、职位空缺的现状,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定于今年12月份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面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考职位:
依据我区党政机关空缺职位,此次计划拟有3个单位9个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详细情况见《2005年平谷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申报表》)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已取得北京市国家公务员笔试合格证书人员(有效期内的);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
7、具备本职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
三、报名程序及工作安排
1、由区人事局向市人事局上报招考计划。(11月18日)
2、发布公告: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宣传招考的职位、报考条件等有关事项。(11月19-26日)
3、组织职位报名:
报名时间:2005年12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区委党校院内。
报名现场设立咨询处和报名处。咨询处负责解答相关政策咨询及报名登记表的收发工作;报名处由各用人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资格的审查工作。
4、组织面试:12月上旬
面试工作由区委组织部、人事局统一组织安排,并设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面试成绩将于12月中旬在区委党校张贴予以公布。
5、组织考核、体检和录用:
取得《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且面试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全面考核,区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格检查。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区人事局按照《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整体工作12月底前结束。
中共区委组织部 平谷区人事局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